董事离职程序有哪些规定
董事在任期内离职致使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,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,原董事仍应当根据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,履行董事职务。
《公司法》
第四十五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,但每届任期不能超越三年。董事任期届满,连选可以连任。
董事任期届满未准时改选,或者董事在任期内离职致使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,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,原董事仍应当根据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,履行董事职务。
第一百零八条股份公司设董事会,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。
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。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、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。
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,适用于股份公司董事。
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,适用于股份公司董事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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